當然你可能會說,這之間的差價是公司理所當然應該賺的,因為他們負擔了許多其他的人事成本(聘用編輯進行多次校對,以及一堆負責發案的客戶經理)及行政開支,而且必須為最終的譯文品質負責。這我同意,但在我與多家公司合作的經驗當中,也不乏將我的譯文直接交給客戶的情況。甚至有許多客戶經理發案時就直接挑明了說:由於公司內的編輯太忙沒時間看,或因案子太趕,所以需要我格外用心,務必達到最高品質,因為客戶會是直接驗收譯文的人。這種情況下,我就真的會很懷疑翻譯社的存在意義。
資深的自由譯者朋友給我的建議是:努力尋找直接客戶。
而我也確實開始這麼做,所以當電子郵件信箱裡出現直接客戶的詢問信函時,那種振奮人心的感覺是難以言喻的。因為這表示我往「自由」又更邁進了一步(在此自由=自我聘僱=不靠行)。此外,由於直接客戶多半需要透過電話聯繫,建立合作的信賴感,所以更表示我的工作增加了實際與人互動的機會,而不再只是透過電子郵件和即時通訊的冰冷溝通。
不過,在面對下一個直接客戶前,我想我還得好好修一堂課:如何應付客戶的殺價。否則可能又要上演今天糊里糊塗從 USD0.06 被殺到 NTD1.5 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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