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0日 星期四

法律文件 / 合約

幾次的實戰經驗下來,發現自己對這個領域的喜好遠大於 IT,這可能跟我一直以來喜歡寫又臭又長的句子有關(包括從前英作課的作文或是寫新聞報導都改不了這壞習慣)。察覺這一點後其實是又驚又喜,喜的是自己好像漸漸找到一個可以不斷追求專業成長的方向了,驚的則是怕即使在這個領域專精到頭來仍是無法靠這個專業養活自己,畢竟法律文件的翻譯耗時費力,委託需求量卻遠不如 IT 領域中文化的需求。

結論︰目前為了能夠保有不錯的收入,還是盡量堅持採取「案件挑我,我不挑案件」的邏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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